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

室內設計的分類



  人們常稱建築學是工科中的文科,現代室內設計能否認為是處在建築藝術和工程技術、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交彙點?現代室內設計與一些學科和工程技術因素的關系極為密切,例如學科中的建築美學、材料學、人體工程學、環境物理學、環境心理和行為學等等;技術因素如結構構成、室內設施和設備、施工工藝和工程經濟、質量檢測以及計算機技術在室內設計中的應用等等。

  室內設計和建築設計類同,從大的類別來分可分為:

  1、居住建築室內設計;

  2、公共建築室內設計;

  3、工業建築室內設計;

  4、農業建築室內設計。

  各類建築中不同類型的建築之間,還有一些使用功能相同的室內空間,例如:門廳、過廳、電梯廳、中庭、盥洗間、浴廁,以及一般功能的門衛室、辦公室、會議室、接待室等。當然在具體工程項目的設計任務中,這些室內空間的規模、標准和相應的使用要求還會有不少差異,需要具體分析。

  各種類型建築室內設計的分類以及主要房間的設計如下:

  由於室內空間使用功能的性質和特點不同,各類建築主要房間的室內設計對文化藝術和工藝過程等方面的要求,也各自有所側重。例如對紀念性建築和宗教建築等有特殊功能要求的主廳,對紀念性、藝術性、文化內涵等精神功能的設計方面的要求就比較突出;而工業、農業等生產性建築的車間和用房,相對地對生產工藝流程以及室內物理環境的創造方面的要求較為嚴密。

  室內空間環境按建築類型極其功能的設計分類,其意義主要在於:使設計者在接受室內設計任務時,首先應該明確所設計的室內空間的使用性質,也即是所謂設計的“功能定位”,這是由於室內設計造型風格的確定、色彩和照明的考慮以及裝飾材質的選用,無不與所設計的室內空間的使用性質,和設計對象的物質功能和精神功能緊密聯系在一起。例如住宅建築的室內,即使經濟上有可能,也不適宜在造型、用色、用材方面使“居住裝飾賓館化”,因為住宅的居室和賓館大堂、遊樂場所之間的基本功能和要求的環境氛圍是截然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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