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轄區內各類非公企業、非公社會和經濟組織組
職業工會建工會和發展會員,指導所屬基層工會組織進行規範化建設。
2、積極開展服務職工工作,簽訂集體合同,推動民-主管理、廠務公開、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幫扶困難職工。
3、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圍繞企業中心,發動和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和女職工素質達標競賽等活動,協助企業抓好職工的技能培訓,提高職工素質,促進企業發展。
4、活躍職工業余文化生活,結合實際積極開展富有特色成效的文娛體育活動。
5、督促企業按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
6、完成上級工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具備的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政治立場堅定,熱愛工會工作,熱心公益事業;
2、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理論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及口頭表達能力,熟悉和掌握開展工會工作所需專業知識;
3、作風民-主、
工會勞保密切聯系群眾,熱心為會員和職工服務;
4、有較強的協調關系和組織活動能
工會健保力;
5、身體健康,女性年齡50歲以下,男性年齡55歲
公所健保以下(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6、從事過黨務、工會工作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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